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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扩大范围 书店酒楼服装店在“限塑”之列
2008-07-11 23:17   南方日报
 

“限塑令”有新的补充规定,“限塑令”范围将从商场、超市扩大到书店、酒楼、服装店、建材店等所有商品零售服务场所。记者昨日获悉,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商总局公布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补充意见。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市场发现,不少零售场所仍在提供免费塑料袋。

工商部门昨日表示,作为“限塑令”主要执行部门,已经了解到国家三部委对“限塑令”补充意见,一定会按照相关要求研究贯彻执行,将组织人员检查“限塑”扩大的范围。

限塑新规焦点一:所有零售经营场所都要“限塑”

国家三部委的补充意见称,《办法》第二条所称商品零售场所是指所有提供商品零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

著名环保专家、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表示,《办法》第二条中原来规定,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的商品零售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但是正式实施之后,有很多问题就暴露出来,如很多餐饮场所仍然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此次补充规定其实是将“限塑令”实施的范围明确扩展到餐饮场所、书店、服装店、建材店等。

焦点二:手撕袋不得有提携功能

补充意见称,销售生鲜、熟食、面制品的零售商,必须免费向消费者提供食品预包装袋。商家或个人采购预包装袋时,必须选用标注有“食品用”字样的合格食品袋。而《办法》第二条所称用于装盛生鲜等食品的塑料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且须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

据了解,目前超市的塑料预包装袋,主要是指免费提供的“手撕袋”。限塑令实施后,手撕袋用量大幅攀升,不少消费者大量使用这些手撕袋当购物袋使用,造成了新的资源浪费和污染。

焦点三:叫停商家促销派送环保袋

按照补充意见,商品零售场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免费或有偿提供的来历不明、相关标示不全、图案文字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各类袋制品。

业内人士表示,一些超市推出的买满一定金额免费送环保袋或者低于成本价换购环保袋的促销行为将被叫停,还有一些生产商为吸引客源/附送环保袋的行为也将被取缔。

市场反应

书店:已提前限塑 用红绳捆书

记者昨日采访广州数家书店,不少书店已提前采取不同方式限塑。在广州购书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店为读者提供收费环保袋和塑料袋及免费捆书绳。“环保袋5元一个,塑料袋0.5元一个。”不过,记者发现,书店自备的塑料袋、环保袋似乎不太“畅销”,市民们大多提着用红绳绑好的新书离开。

“限塑令”是否会影响“老广”的购书热情?一位书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限塑”后影响并不大,不少市民还愿意抱着书回家,大部分消费者一次性购书数量不大,2至5本比较多见,拿在手上也不费力。

不少醒目的市民则自备工具装书。在一些书店,原先人手一个的塑料袋已经被五花八门的“工具”所取代,学生的书包、白领的时髦手提包、印有各大超市商场标志的环保袋。

酒楼:打包袋是否收费可由双方决定

补充新规称,各类饭店酒楼的外卖食品塑料袋必须为有偿提供,消费者不得免费索袋。但在店内用餐并打包剩菜剩饭的塑料袋,是否收费由商家与消费者协商决定。记者发现,广州不少酒楼、餐馆已经搭上了“限塑令”的便车。

市民陈小姐前晚在珠江新城某餐厅吃饭,结账后,她要求把吃剩的食物打包带走。服务员却答复说,由于限塑令,不再提供免费打包袋。陈小姐很无奈,“从节约的角度来说,应该鼓励消费者打包剩饭菜,餐饮行业用于剩饭菜打包的塑料袋、餐盒不应该收费”。

记者走访广州多家饭店发现,不少餐馆已经不免费提供塑料袋给客人们打包。而一些大酒店正在着手定购符合环保要求的饭盒和塑料袋。一些快餐店则对打包的饭盒和塑料袋进行0.5元—1元不等的收费。

广州市餐饮商会会长区又生表示,在“限塑令”正式实施之后,就有企业表示支持“限塑”,目前已有数百家会员企业陆续开始执行“限塑”的要求,顾客如果要用塑料袋打包食物,必须为每个塑料袋支付1元钱。

不少市民表示,新规说打包袋是否收费可由双方决定,而是否收费主动权在餐馆,消费者只能“认宰”。有市民建议,餐饮企业可以为消费者提供质量较好、成本价较高的塑料餐盒做打包之用并收费,但应该同时提供免费餐盒供选用。

服装店:纸袋布袋出马包装衣服

在北京路、上下九步行街一带,一些衣服专卖店在消费者买单时,便将衣服折好放进塑料袋里面装好,这其中不乏“S&K”等较受年轻人欢迎的名牌店。

这些专卖店的店员向记者反映,他们仍未接到禁止向消费者提供免费塑料袋的通知。“我们不敢随意向消费者收取塑料袋的费用,服装市场竞争太厉害了,我们担心因此损失部分客源。”

有一些名牌专卖店则开始使用纸袋和布袋来包装衣服,某运动品牌专卖店向消费者免费提供纸袋,销售员告诉记者,这种纸袋既环保,又时尚,而且让人感觉档次比较高。

市场:装盛生鲜塑料袋仍可提携

记者昨走访华润万佳、百佳等超市发现,超市内的卷式手撕袋还未更换。

在东兴南路肉菜市场时,一些肉菜摊档的摊主还向顾客赠送可以提拎的塑料袋,且厚度明显不到标准规定。对于新的意见,一位菜档摊主表示还未听说,并不知道用于装盛生鲜等食品的塑料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

本报记者 郑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