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城管局透露,将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成立城市管理公安大队,以强化执法保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需求。
这究竟是警察,还是城管,在现行的法律条文中,我们根本不知道城管警察到底算什么,算是披上警服的城管呢,还是蜕变成城管的警察?
设立“城管警察”的目的决非以暴易暴,而是以此增强城管执法权威,尽可能地减少执法纠纷,提高城管执法效能,这对于普通百姓来讲也并非坏事。
据研究,警察执法与城管队员执法,其执法效用之比是五比一,警察有法定的执法资格、执法工具和执法手段,由警察执法将可减少暴力抗法现象。
常识告诉我们,人总是要吃饭的,生存的欲望不会因执法者的更加强势而萎缩,别说让城管戴上警察帽子不管用,就是给城管配上机枪大炮也白搭。
在城市管理中,这样的对抗性思维恰恰是最应反思和最该转变的。行政权之所以存在,其目的和意义在于依法保障私权,而不是扩张公权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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